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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候白时歌刚刚来黎家,两人相处的还不错。他被黎大年安排到黎宣凌的学校,两人一个高一一个高三,每天一起走,一起回来。黎宣凌常常嘲笑白时歌长得女气,名字也女气,白时歌就红着脸说没有。直到有一天黎宣凌看到有女孩给白时歌递情书,他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,那叫漂亮。
白时歌笑嘻嘻的拿着情书给黎宣凌炫耀,暖黄色的日光洒在白时歌的身上,把他的头发染成橘黄色,撒到他透白的脸蛋上,像一道晶莹剔透的光晕。黎宣凌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在空气中一颤一颤,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一天,也是那么一颤一颤的,颤的他心里发痒。
现在白时歌的发型跟那时候差不多,只是这个姿势黎宣凌看不清他的睫毛,他下意识的喊了一声:“白时歌。”
白时歌明显的抖了抖,顿了一下才回答:“等我洗完碗吧。”
黎宣凌气得半死,自己在他心里怎么跟个发情的狗似的,喊他就是为了操他吗?他不耐烦的冲着对方吼:“我不是那个意思。”
白时歌这次抬起头:“有事吗?”
黎宣凌如愿看到了他的眼睫毛,却被他清澈的眼睛看的一愣,他心虚的想,自己总不能告诉他是为了看睫毛吧,显得自己跟喜欢他似的,多肉麻。
他粗声粗气的问:“你想不想跟我去公司上班,当我助理。”
白时歌显然没想到会听到这个答案,激动地哆嗦,一个字一个字的问:“我能去吗?”
“不愿意去拉倒。”黎宣凌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特别烦,后悔提起这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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